关闭
关注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我要爆料
首页顶部广告

2017临沂市文化馆部门决算公示

2018-08-15 15:17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市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是参与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其他群众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培养、辅导群众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文艺创作;负责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参与挖掘整理、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社会、社区、农村文化艺术活动和举办展览等工作的重要机构。担负着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等职能,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市文化馆共有编制38人,现有在职职工32人,其中党员18人,专业技术人员30人(正职称2人,副职称10人,中级职称15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2人。新馆总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馆内设立了行政办公室、培训部、辅导部、美术展览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剧场管理部、群星艺术团、文化志愿服务办公室等8部室。新馆设有群星小剧场、美术馆、报告厅、演艺厅、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陈列厅、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厅室。成立了 “群星艺术团”、“群星合唱团”、“少儿合唱团”等业余文艺团体。
    2017年部门决算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支总计738.72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总计 各增加 48.00万元 ,增加 6.95% 。 主要是社保增加 。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738.7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38.7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738.72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620.52万元,占84.00% 。 项目支出118.20万元,占16.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8.72万元, 与去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各增加 48.00万元,增加 6.95%。 主要是社保增加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72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增加 48.00万元 ,增加 6.95%。 主要是社保增加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支出560.11万元。占75.82%。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支出4.80万元。占0.65%。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文物保护(项) 支出2.00万元。占0.2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110.24万元。占14.9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1.57万元。占8.3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95.38万元, 支出决算为738.7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主要原因是社保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 文化 (款) 群众文化 (项)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奖金等。 年初预算为485.12万元, 支出决算为560.1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主要原因是社保增加。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 文化 (款) 文化创作与保护 (项) 主要用于群星奖作品创作。
    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4.80万元。 本项年初无预算。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文化创作经费。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 文物 (款) 文物保护 (项) 主要用于非物质遗产传承人保护经费。 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 本项年初无预算。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非遗传承人保护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 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社保缴纳和离退休人员经费。 年初预算为110.24万元, 支出决算为110.2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主要用于做实职业年金。 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61.57万元。 本项年初无预算。 主要原因是年底社保要求一次性做实职业年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620.5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586.20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 退职(役)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救济费、 医疗费、 助学金、 奖励金、 生产补贴、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 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34.3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82万元 (含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2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 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3)、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本单位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 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2017年临沂市文化馆等单位 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27.59万 元 ,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7.55万 元 、 政府采购工程金额12.5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金额97.5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其中,公务用车1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项目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2、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项目。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3、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项目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单位 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