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吴云富)照片中的她是一名女交警,他,是一名武警,他们是一对夫妇。橄榄绿遇到公安蓝,令周围许多人羡慕。但谁也无法相信,这张照片竟是他们结婚近三年以来的一次合影。
刘超,女,28岁,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的一名民警。她是一名“警花”,也是一位“军嫂”。她用女性的坚韧和细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当代女警的责任与担当。
2013年12月,刘超从山东警察学院毕业后考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成为一名交警。后来她与武警临沂支队保障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赵万里结婚。婚后,刘超与丈夫平时聚少离多,只有周末才能相聚。孩子出生后,两人依旧各人忙各人的工作,都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她只好把刚满一岁的孩子交给婆婆照顾。
刘超家到单位60多公里路,每天天还未亮,孩子还在熟睡中,她就往单位赶。下班后回到家天就黑了,很多时候等她回到家孩子已入睡,对孩子长期“缺席”陪伴让她满怀愧疚。后来,为了更好地安心工作和照顾孩子,她在单位附近租房安家。租房、搬家、两地分居、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她无怨无悔,独自承担起家庭重担。夜深人静时,与丈夫只能通过电话交流,相互关心鼓励。
作为一名交通民警,刘超牢记自己的职责,在单位从事综合、文秘的岗位上,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履行“忠诚担当,高效廉洁、严格执法,亲情服务”的新时期沂蒙公安精神,被评为“严格执法亲情服务”双百标兵。
2017年,她被表彰为“十佳好军嫂”,在她的全力支持下,丈夫也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共产党员。
这张照片是刘超与丈夫在全市“十佳好军嫂”表彰会召开期间的合影,记录下他们俩很幸福和喜悦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