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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凡是缺乏法律依据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2018-07-30 08:10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人民日报

  凡是缺乏法律依据、公证机构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通过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把不该群众提供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很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
  如今,公证在人民群众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公证的社会需求也越来越多。孩子派位、选房摇号、村社组织换届选举投票等,都要找公证。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公证机构2965家,公证员13218人,每年办理公证1450万件,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公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显现。
  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公证工作仍存在很大差距。有的公证机构、公证员为了减少自身调查核实职责,要求群众重复开具证明,甚至将公证活动异化为“以证换证”“坐堂办证”,导致出现“限号办证”“一证难求”的问题,影响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公证工作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部署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公证减证便民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全面推行“很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扩大“很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通过大力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再造办证流程,很大程度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
  按照“谁设定、谁清理”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今后,凡是缺乏法律依据、公证机构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通过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把不该群众提供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很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户口档案、婚姻、不动产等信息共享。目前,司法部已和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下一步,计划在全国统一推行使用新型身份识别技术验证当事人身份,尽快实现当事人身份信息数据与公安部门联网查询、实时更新,实现出生、婚姻状况、有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等公证事项的证明,群众“一次也不用跑”。
  在便民利民的同时,要推动将公证事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以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企业和个人列入失信名单,对失信行为人予以失信联合惩戒,大幅度增加失信成本。此外,还要促进公证服务和现代科技应用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提升创新拓展公证服务的能力,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
  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更加主动地运用公证制度,进而提升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每一个公证机构、每一名公证员都要对表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一件公证,热情周到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全社会信任公证、运用公证,让公证成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日前在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
  (本报记者魏哲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