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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矮不能当老师、牙不齐不予转正 就业歧视到底多扎心?

2018-07-05 08:19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央视新闻

  央视网消息:“读了四年大学,入学体检都过了,临毕业却说教师资格证有身高限制,那怎么办?”
  近日,陕西师范大学大四毕业生小李(化名)因为身高低于1米5而无缘教师资格证的新闻引发网络热议。
  原本,已经签约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小李只要静待毕业即可,可谁知在毕业体检时,只因身高140厘米,小李被通知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这意味着免费师范生小李不仅拿不到教师资格证,还违反了免费师范生协议,已签约的工作也面临着违约。
  更让小李感到无奈的是,“我的身高既然不符合要求,学校当年为什么要录取我?”
  原来,在小李入学的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提到有身高限制。
  但是当年陕西省执行的《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其中明确了身高限制。
  有记者查阅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通知中明确,“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均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学校在招生时没有执行规定,毕业时却限制身高,学生应该为此买单吗?
  为此,陕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办公室杨主任给予回复,教育部对于教师资格证身高限制没有统一规定,但地方性法规是有权规定的。2003年全国招生有身高限制的标准,陕西一直沿用并且执行,但后来全国师范类招生的这个标准被淡化了。小李的问题将特事特办,计划从明年开始取消教师资格证的身高限制。
  与小李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王木木(化名)。
  2017年7月,被广西崇左市政策研究室拟录取的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王木木(化名)突然被单位通知“解约”。对方给出的解聘理由是“高层决策今年该岗位不再招人”,然而在王木木看来,解聘的根源应该是自己因车祸失去左臂造成的残疾。
  王木木称,“我当时面试时是冬天,穿的很厚,他们可能没看出来;来年3月组织部来学校政审,那时天气已经暖和了,我穿的少,能清楚地看到我的这个缺陷。政审之后,他们那边对我的很多程序就慢了下来……”
  而后,华中师范学院党老师表示,崇左组织部曾经解释解聘的理由:“是担心王木木的‘身体’,可能不能承受日常较繁重的公文处理事宜……”
   ,经由学院、学校与崇左市组织人才科的多次沟通,崇左方面给出两个选择:一个是让王木木继续回到原来应聘的政策研究室工作;或者到崇左市残联提供的某岗位任职。
  经过一番波折,小李与王木木的问题解决了,然而在社会中,就业歧视问题却时有发生。
  2018年4月,陕西西安的韩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应聘某公司物业客服助理岗位并顺利入职,可两个月试用期快到的时候,却被公司通知不予转正,而公司给出的理由竟然是“牙不齐不美观”。
  2017年5月,某自媒体在网上曝光某企业员工的招聘要求截图。该截图显示,除常规的运营要求之外,以下五类人也不要,包括:不要简历丑的;不要研究生博士生;不要开大众的;不要信中医的;不要黄泛区及东北人士。事后,该企业发布官方通报:称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并声明已对涉事员工做出辞退处理。
  厦门大学2013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现场,一家营销策划公司打出口号:“大学期间,你没谈过恋爱,也没被追过,连暗恋对象都没有?那你不用来了!”
  除此之外,学历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年龄歧视,甚至星座、属相、血型都可能成为求职被拒绝的原因,花样百出的奇葩要求让求职者扎心之余倍感无奈,更影响着大众对于社会公平的认知。据中国高校传媒联盟调查显示,2017年,有75.7%的受访者曾在找工作时受到过不公平对待。
  那么,遇到这种不公平对待该怎么办?
  《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也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如若遭遇就业歧视应拿起法律武器,起诉歧视行为;此外,应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求职者投诉举报;而更为重要的是,全社会以及用人单位都要扭转错误的招人用人观念,真正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工作人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