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刘志超)《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是我市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破解“停车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我市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有重要意义。兰山区作为全市的主城区、核心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把握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明确措施,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努力推进我市城市停车管理事业在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上实现新跨越,为建设大美新临沂作出更大贡献。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兰山区组织人员逐条逐字认真研究学习了《办法》,充分认识了《办法》的颁布对于科学配置停车资源,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构建良好的停车秩序,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决做好全区的停车设施管理工作。
夯实责任,明确分工。立法是基础,执行是关键,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办法》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办法》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将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各镇街道(经开区)工作会议,夯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区镇两级工作分工。
理顺程序,细化措施。积极对接市局业务科室,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结合市局基础资料和我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核查认定等工作,确保停车设施管理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强化宣传,严督实导。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现场宣讲、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让全社会了解《办法》规定的法律义务和权利,营造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社会氛围,培养市民良好的停车习惯。将停车设施管理列入考核,严督实导,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奋力开创停车设施管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