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宝辉)今年以来,临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的契机,坚持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抓好重点领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去年下降2.6%、2.3%、3.6%。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目标责任明确。第一,制定《临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指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建立健全了考核、统计、宣传培训及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日常管理制度,为节能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第二,出台《关于临沭县公共机构节能奖惩办法》,与入驻政务中心、文化中心的51家单位签订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书,每年度实施严格考核,对评选出的节约能源、完成目标的先进单位和榜样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三,总结经验,将工作流程及标准制度作出规范,初步出台了设备维修管理、报修管理和设备巡查等20项制度。水、电、气各类设备实现了定期监督检查,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有反馈,维修单据均须按月进行整理、登记和存档。第四,成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交接班完善。累计为全县各公共机构巡查、维修200余次,受到了机关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满意度达到100%。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实施节能动态监督。夯实统计基础,依托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系统,对全县168个公共机构单位进行常态监测管理,健全完善了县、镇两级公共机构名录库,做到每个公共机构都有专人负责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确保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实施动态监管,完善重点能源资源消耗机构备案制度,明确降耗责任和目标,对全县公共机构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和整改时间表。打造示范典型,指导第三实验小学、妇幼保健院等五家单位努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三是突出节能重点,推动专项工程切入。按照“抓重点、落实效”的节能工作原则,切实抓好重点单位的节能监管工作,对财政资金投入、实施政府采购的建设或改造项目,加大节能设备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在公共场所安装123个节能充电桩,大大推进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结合扶贫项目,实施了共计600万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力保障用电需求。对全县39个公共机构进行了LED节能灯更换工作,目前安装使用LED节能灯2161盏,安装后日均用电量下降569度。确立了一批节能专项工程,发挥了宣传示范效应,带动了全县人民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
四是引入标准化理念,促进物业规范化管理。联合房产、城乡规划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下发《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优化物业管理的通知》,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对全县户外景观亮化系统进行严格时间限定,对用水节约作了合理化倡议,所有设施均需及时关闭水龙头,防止“长流水”,杜绝“滴漏”现象。对用电节约作了制度化管理。照明灯使用严格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严格限制空调使用时间,杜绝空调和门窗同时大开的现象。公共饮水机替代烧水壶,节电从喝水的小事做起。
五是注重人才使用,打开技术保障新思路。以保障机关高效运转、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要内容,用技术做“压舱石”,全面提升管理保障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创新发展。秉持“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的理念,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挖掘与使用,为机关后勤做技术保障。拥有专业技术人才8人,其中人才4人,中级人才3人,初级人才1人,涵盖了水、电、空调等一般事务性和互联网技术的操作与维修。专业技术人才的齐备,做到了小问题5分钟内解决、较大问题1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不过夜解决,全方位、无死角的保障全县公共机构的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