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徐大伟)根据市民举报,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一小区业主私自私自打井,要求给予拆除。
接到市民反映后,我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落实。执法人员到达该小区后,先来到物业了解情况,然后和物业负责人一起来到举报地点,现场查看确有自备井一眼,经核实,该自备井是小区建筑时的,后期已经停用。附近一户业主为方便浇花,又私自接通电源进行使用。
执法人员将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私自开采使用地下水的相关政策告知该住户,并要求其立即拆除取水泵并恢复现场原状,该业主表示理解,积极配合物业当场将取水泵提出,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