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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认真开展水资源纳税信息清理核查工作

2018-06-13 17:14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刘晶晶)自3月底以来,兰山区深入开展了水资源纳税信息清理核查工作,该项工作旨在彻底摸清取用水户底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为加强源头管控,规范纳税人取水许可管理,顺利征收水资源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奠定良好的基础。工作共分宣传发动、清理登记、完善机制、核查督导四个阶段进行。

    据悉,此次清理核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清理核查的主要内容为取水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取用水计量设施情况、纳税申报情况。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自2018年7月1日起,无取水许可证用水的,按照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对既不办理取水许可,又不及时缴纳水资源税的,将依照《水法》、《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对涉嫌存在偷、逃、骗、抗税行为或拒不接受审核结果的,及时移送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各镇街、经开区高度重视,根据《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水资源纳税信息清理核查的通知》和《兰山区各镇街、经开区水资源税取用水户水量核定(初核)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机构和相关人员,层层落实了清查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辖区内清查无死角、无遗漏,做到应查尽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截至目前,各镇街、经开区清查工作进展顺利,按照要求整理了试点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登记信息,制定了清查清册,填写了《水资源税纳税人调查确认表》和《清理核查取用水单位情况汇总表》。除个别乡镇尚未报送清查情况外,经初步统计,目前已清理核查取用水户764家,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