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反映 2025年3月,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蒙阴县高都镇河西村在2019年安装自来水工程时,占用部分村民耕地,至今未发放占地补偿款,要求予以处理。
二、纪委督办 经蒙阴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19年下半年,唐淑海任高都镇河西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主持该村工作期间,经村两委成员商议,将县财政拨付的自来水管道占迁补偿款向村民发放后,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村“两委”干部个人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和村集体日常支出。上述资金收支情况均未记入村集体账务,致使该笔资金脱离监管。唐淑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三、作风问题剖析 唐淑海身为中共党员、村委会主任,在主持河西村工作期间,本应恪守党的纪律规矩,正确行使群众赋予的权力,但其纪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肆意而为,权力任性, 让资金脱离监管,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更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处理结果 2025年6月,唐淑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