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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变“李鬼”:“哥哥!俺不一样了......”

2025-07-29 09:26  来源: 北城交警

车辆号牌

是车辆的“身份证”

根据相关规定

车辆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

不得污损、遮盖、变造

7月23日

北城交警就碰到这样一起

“李逵”变“李鬼”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23日下午16时许

北城交警汪沟中队

在229省道开展交通违法治理工作

image.png

在对一辆号牌为鲁Q7***E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进行例行检查时

发现车辆号牌前后不一致

经核实

该车存在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车辆前面号牌的字母E涂抹变为了F

image.png

面对确凿的证据

驾驶员张某某对自己使用


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image.png

最终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某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有关规定

依法对驾驶员张某某

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扣留该机动车

并将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通过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

当车牌“变装”后

就成了车辆违法的“保护伞”

也成为道路上一大安全隐患

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危害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安全隐患重重

驾驶人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后,往往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容易存在闯红灯、非法改装、越线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妨碍公正执法 发生事故无保障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伪造、变造,且往往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肇事者极易逃逸,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妨碍公正执法,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醒广大驾驶人

遵规守法、严于律己

文明出行

切莫心怀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