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
是车辆的“身份证”
根据相关规定
车辆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
不得污损、遮盖、变造
7月23日
北城交警就碰到这样一起
“李逵”变“李鬼”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23日下午16时许
北城交警汪沟中队
在229省道开展交通违法治理工作
在对一辆号牌为鲁Q7***E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进行例行检查时
发现车辆号牌前后不一致
经核实
该车存在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车辆前面号牌的字母E涂抹变为了F
面对确凿的证据
驾驶员张某某对自己使用
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某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有关规定
依法对驾驶员张某某
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扣留该机动车
并将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通过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
当车牌“变装”后
就成了车辆违法的“保护伞”
也成为道路上一大安全隐患
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危害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安全隐患重重
驾驶人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后,往往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容易存在闯红灯、非法改装、越线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妨碍公正执法 发生事故无保障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伪造、变造,且往往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肇事者极易逃逸,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妨碍公正执法,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醒广大驾驶人
遵规守法、严于律己
文明出行
切莫心怀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