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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医院公告!

2025-07-08 09:22  来源: 临沂市人民医院

为切实减轻患者住院预交金的资金压力

保障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临沂市人民医院发布

关于规范住院预交金收取的公告

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函〔2025〕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切实减轻患者住院预交金的资金压力,保障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医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什么是住院预交金

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患者住院期间治疗所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医院参照临沂市DRG付费结算方案确定住院病种目录,根据住院患者类型结合既往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各病种平均个人自付费用,按住院人次及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结合,以前50%的住院病种确认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预交金缴纳

患者办理入院登记,医院结合患者患病病组、治疗进展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向患者收取预交金,预交金可一次性或分多次进行缴纳。原则上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不高于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预交款金额规范合理。预交金缴纳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自助机、窗口等方式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

说明及注意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时统一结算。

2.办理入院登记后,及时前往住院处或护士站确认医保身份(无责任人意外伤害患者需于住院次日携医生开具的《意外伤害审批表》《入院记录》以及患者身份证前往住院处审批登记),住院期间请勿使用医保信息在门诊、药店等处拿药、治疗等操作,避免无法报销住院费用情况的发生。

3.患者在住院治疗阶段病情变化,如需手术、更改治疗方案等情况,依据患者重新调整的DRG分组重新入组情况调整患者预交金缴纳额度,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组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4.对于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可参照相似病种收取预交金,或按诊疗过程分阶段、梯次多次收取至住院预交金额度。

5.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6.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患者住院期间,如因断交、备案信息异常参保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结算报销(参保信息错误等),需按实际住院费用收取,待问题解决后再行结算报销。

7.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标准见医院住院处窗口自助端。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8.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