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兰山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兰山区公立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包括国家承认的海外留学归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其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形不能列为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岗位急需特定人才现状,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8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下载填报《兰山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兰山区人民医院电话:0539-8199501,邮箱:lyslsqrmyy@163.com;兰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兰山区妇幼保健院)电话:0539-8013192,邮箱:ly8013192@163.com;兰山区糖尿病医院电话:0539-8631015,邮箱:lssy8631015@163.com),各用人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约定现场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聘条件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岗位要求是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卫生法律法规、人文社会科学、时事政治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影像、药学四类分别命题。
面试。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面试要素。医院组织专家根据面试要素进行量化赋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三)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体检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区卫计局汇总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受聘人员实行备案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社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9-8183234。
本简章由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兰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兰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9日
2017年度兰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