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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警方通报:武某某、张某琳、张某玉、张某义,被依法处理!

2024-09-09 09:21  来源: 兰陵公安

“朋友”想要电动车?

“朋友”买不起

自己也买不起......

那咋安排呢?

从街上“拿”呗!

8月29日

兰陵县公安局尚岩派出所

接连接到两起辖区群众报警

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

接警后

办案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通过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

民警发现

就在案发当日凌晨

有四名青年在案发小区来回徘徊

寻找作案目标

这几人身上还是有点技术的

在看到心仪的车型后

利用“搭电”的方式强行启动车辆

在得手后

其中两名青年驾驶车辆先行离开

剩余两名骑着盗窃所得的电动车

一路向外地市区方向驶去

微信图片_20240909091919.gif

在确定了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后

办案民警立即展开顺线追踪

8月31日

成功将违法行为人武某某在外市抓获归案

后根据武某某供述

又先后将违法行为人张某琳、张某玉、张某义三人

成功抓获归案

微信图片_20240909091922.jpg

经迅问

违法行为人武某某、张某琳、张某玉、张某义四人

对盗窃他人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四人供述

违法行为人张某义于近期想要购买电动车

但是由于资金不足便动了歪心思

他找到同村的张某玉

想让他给自己偷一辆

微信图片_20240909091925.jpg

8月29日凌晨

张某玉、张某义伙同网友张某琳、武某某

四人开车从外市出发

来到兰陵县尚岩镇寻找目标

在徘徊一阵后

张某义看中了两辆电动车

几人一合计便索性就将两辆电动车全都盗走

......

事后违法行为人张某义为表示感谢

还将600元好处费分给了武某某三人

微信图片_20240909091928.jpg

目前

违法行为人武某某、张某琳、

张某玉、张某义四人已被依法处理

被盗电动车已返还给受害人

微信图片_20240909091930.jpg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扩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