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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临沂大学通知

2024-09-06 09:15  来源: 临沂大学

刚刚

临沂大学发布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更好地服务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我校2025届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8.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认定流程

(一)毕业生申请(8月27日-9月19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19日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sdgxbys.cn)主页“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审核(8月27日-9月21日)

学校于9月21日在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2025届毕业生;二是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学校审核不通过的,会注明审核未通过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

(三)市级复核(8月27日-9月23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求职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在校内公示本校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通过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或截图。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四)省级备案拨付资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公示后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并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毕业生本人所填其他银行账号。

附件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操作手册-学生用户.pdf

附件2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佐证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