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5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决定接受: 张立伟辞去河东区人民政府科技副区长(挂职)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6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任命: 张林为朝阳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 丰丙飞为相公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 刘峰的朝阳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善常的相公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7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杨靖军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任命: 赵方书为河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文杰、马亦辰、马艳、丰茂娟、王万欣、王小虎、王飞、王开华、王艺诺、王友坤、王凤祥、王仕红、王乐平、王有帅、王刚、王兆银、王兴国、王志美、王丽娇、王秀娟、王灿、王贤磊、王昌玺、王忠兰、王欣、王俊开、王艳兰、王淑珍、王强、王燕、王蕾、王露、尤君宁、孔凡星、孔蕊蕊、付玉兰、冯绍龙、邢平平、权莉雯、曲宝慧、吕春霞、朱孔珏、朱孔菊、朱宝敏、朱孟夏、任安山、刘一、刘玉臻、刘立军、刘伟、刘华东、刘远英、刘京杰、刘学贤、刘宝凯、刘娜、刘莹、刘桂芳、刘娟娟、刘琳琳、刘锋、齐玉昭、闫万年、许学友、孙玉专、孙运宽、苏琳、李东军、李西军、李守龙、李阳、李如、李利娟、李治强、李保源、李美、李振明、李晓、李晓玲、李烨、李敏、李淑悦、李景秀、李善秀、李德宇、杨仕元、杨守信、杨怀龙、杨青、杨威、杨浩成、杨海峡、杨祥雯、杨童童、吴希波、何锦、沈自香、沈艳卉、宋亚飞、宋金朋、宋艳飞、张广敏、张艺馨、张自刚、张兆玲、张兴场、张彦丽、张桂明、张晓燕、张爱光、张海宏、张频频、张新香、陈文红、陈国萍、邵广军、邵明成、邵晓欣、范文朋、范秀森、范国昌、范春伟、林小杰、明宪彩、季祥英、岳永、周呈秋、周胜安、周勤勤、庞廷帅、郑利菊、单宏、宗贺、孟奕辰、赵丹、赵英、赵明利、赵金龙、赵金龙、赵战役、赵庭、赵新磊、赵德海、赵鑫、相加明、柏英亭、逄礼明、姜旭、姚树伦、姚献琴、耿佃丽、耿雷、夏德霞、倪庆鹏、倪美霞、倪康慧、徐子涵、徐同乐、徐庆艳、徐忠波、徐硕、徐淑娟、徐德华、诸葛瑞伟、黄殿城、曹富程、常俊浩、常桂超、崔义朋、崔传鑫、崔国科、崔宝清、彭连猛、彭言美、彭宏超、彭艳、董海燕、韩晓昱、韩清晓、程呈、管利、管晓、管超群、谭玉萍、翟安波、薛艳娟、薛海刚187人为河东区人民陪审员; 免去: 左振山的河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8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彬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免去: 贾海江的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范建丽的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9号) 界湖街道选举的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向元调离沂南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向元的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2名。 特此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四年八月三十日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1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冉凡亚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戴光磊 为沂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万修建 为沂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许 彬 为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秦 刚 为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纪雪 为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建鲁 为沂南县统计局局长; 李湘军 为沂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戴光磊的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 亮的沂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刘 斌的沂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许 彬的沂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陈纪雪的沂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湘军的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家福的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2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法院院长侯培栋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徐怀祥为沂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明迪为沂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腾飞为沂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夏立军的沂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3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法院院长侯培栋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王 超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兴国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平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邱文浩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霞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作荣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双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健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晓雷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彦东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丽霞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 艳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新民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晓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建宝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文明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万英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士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康文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乃强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秀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立蒙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健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先平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建富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庆娟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玉军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伟庆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祖文超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玉涵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解忠士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芝成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丽丽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树祥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海玲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静静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磊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 鑫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泽娜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晓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梨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佳琪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光成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晴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淑春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霞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庄绪亮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袁其枚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聂姗姗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建玲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琳琳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兴梅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希友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本锋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瑞苹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春卿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仁举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车振英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 伟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岩松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笃凤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书勋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 霞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金淑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敬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林军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 艳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海波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玉森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开红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乃鹏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震宇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邵长山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昌飞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薛克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召君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塞风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峰道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群英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文成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洪花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明振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士君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磊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振金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孟祥智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传任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照坤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凡周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安玲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开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永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薛 晓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兰兰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中元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勇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邵明波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松山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海祥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际军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江 为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贾广超的沂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费县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启宏提出辞去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已被县人大常委会接受。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启宏的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6名。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7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殿宇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任命: 石英健、冯利取、葛成欣、张金宝为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范增山、王俊慧、王宝兵的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任命: 张军三为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决定: 张军三为费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和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