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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磅发布!明年起,有新变化!

2024-08-30 09:43  来源: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大众新闻客户端

山东重磅发布

明年起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新变化

8月2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近期我省出台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政策从2025年起实施。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山东实际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在健全完善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方面,首先明确“两个放宽”,即进一步明确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扩展到近亲属(该功能目前已开通,范围内的人均可共济),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设置两个“提高3000元”的激励措施。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在原有支付基础上,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相反,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相应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同时,山东进一步明确待遇等待期。为有效避免选择性参保,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这样既对断保人员形成一定约束,也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市采取差异化激励政策。明确各市可根据基金运行状况,逐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在执行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最低标准基础上实行分档缴费、多缴多得的差异化激励政策。

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山东基本医保参保政策还有哪些新变化?

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这里给大家划出了“重点”

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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