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希文)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行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造成的伤亡事故,8月26日,兰陵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整治工作。
针对少数骑乘人员忽视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执勤民辅警在城区重点路口和主要路段均立劝导点,加大管控查处力度,采取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的方法,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于第一次骑乘电动车未戴头盔人员进行现场说法教育,耐心劝导,发现第二次仍拒不改正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罚款20元。劝导过程中,执勤民警辅警利用“智慧劝导APP”系统,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扫码登记,同时面对面向骑乘人员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及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文明出行,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