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张希文) 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因未佩戴头盔而引发的交通事故,6月27日,兰陵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结合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流量,精心部署警力,突出高峰时段管控,在城区的主要路口和路段均设立了劝导点,通过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及时纠正和耐心的教育劝导,详细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们利用真实的事故案例,向群众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骑乘人员深刻认识到佩戴头盔对于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对于多次劝导仍不改正的骑乘人员,依法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这种先教育后处罚的方式,既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也提高了群众对交通规则的认同感和遵守率。同时,执勤人员还充分利用“智慧劝导APP”系统,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扫码登记,提示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