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14家校外培训机构 未完成重新审核登记 在注册登记地址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 申请终止办学 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等有关法规,兰陵县艺朵舞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4家校外培训机构未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在注册登记地址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申请终止办学,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申请终止办学的机构自申请之日起不再具备办学资格,请相关机构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销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提报相关注销材料并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的,将依法查处。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0539-5530283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0539-5280596 兰陵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