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车辆管理所发布 关于部分机动车驾驶证和 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
关于部分机动车驾驶证和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5.8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公告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被依法注销,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特此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八项、第九项之规定,现对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