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陈兆永)3月4日清早,临沭县店头镇袁庄子村发生一起盗窃案。村民吴传苗回家把电动三轮车停在家门口,转眼的功夫,电动三轮车的5块电瓶被人偷走。店头派出所几经走访调查,没有获得侦破线索。当天上午,在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协助下,民警根据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分析,嫌疑人应系流窜作案,并且有前科的可能较大,遂进行研判追踪。
3月27日下午,民警确定嫌疑人系玉山镇曾6次收到打击处理的李某。赶巧的是,此时李某因盗窃正被行政拘留。3月28日上午,李某刚走出拘留所,迎面见到亮出警察证的店头派出所办案民警,他立即明白了一切。李某时年42岁,2011年以来,曾因盗窃、故意伤害、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等被法院机关判刑,4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发日清晨,李某流窜店头袁庄子村,仅仅十几秒的功夫,便剪断吴传苗电动三轮车的电瓶线,将偷来的5块电瓶卖掉得赃款500元。尽管他盗窃的电瓶价值只有500元,因其在2023年至案发的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行为,故而构成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落网的李某自愿认罪认罚,让家人赔偿了失主的5块被盗电瓶损失后,被民警送进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