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陈兆永)在黑色利欲的诱惑下,宋某、王某二人甘心充当电诈分子的洗钱工具,他们以为老家亲朋好友送礼物为幌子,向蛋糕、鲜花店业主转帐非法资金,待其取出现金制成“蛋糕+现金”或“鲜花+现金”等礼物后,送给嫌疑人指定的“代收人”,以此达到“洗钱”牟利的目的。3月13日,作案11起的嫌疑人宋某、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
2024年2月下旬,临沭县青年王某几天内在多家银行办理了5张银行卡,该讯息迅速引起临沭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的警觉,玉山派出所随即靠上协同展开侦查。办案民警研判分析,王某为电诈犯罪分子充当洗钱工具的涉嫌较大,应尽快将其缉捕归案。案件侦查期间,临沭县城区多家花店、蛋糕店业主,在接单完成“蛋糕+现金”、“鲜花+现金”接单交易后,其银行卡因涉诈资金流入被冻结。3月13日,嫌疑人王某到警方投案自首,同日晚,该案另一嫌疑人宋某在城区网吧落网。
宋某时年24岁,曾因故意伤害、帮信等违法犯罪多次受到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王某21岁,系受宋某雇用的“小跟班”。随着两嫌疑人的交待,二人合谋的11起为不法分子充当洗钱工具的作案浮出水面。今年春节过后,宋某为获取不法利益,与上游不法分子达成每洗钱一万元返还1500元的协议后,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虚拟帐号,添加辖区多家的花店、蛋糕店业主为好友。并以利益为诱饵,找来下家王某为内应,宋某以人在外地为由,以为老家亲朋好友赠送鲜花、蛋糕为幌子,以此获得鲜花店、蛋糕店业主的银行帐号,将诈骗资金以购买鲜花、蛋糕的预付款的形式汇入业主的银行卡。尔后,花店、蛋糕店业主根据宋某服务的需要,将银行卡收到的现金提出,扣除自己的鲜花或蛋糕款项,将剩余的数千或上万元不等的现金,放在鲜花蓝或蛋糕盒内,由王某在指定的时间段和地点领取。如此这般,宋某、王某给电诈洗钱披上“现金花束”、“现金蛋糕”的“浪漫”的伪装,连续作案6起。
此后,宋某仍嫌来钱太慢,干脆让王某到银行办理5张银行卡,将自己从“上家”不法分子手中得来的赃款,直接汇入王某办理的银行卡,由王某以银行柜台、ATM自动取款机等方式提取现金,两人采用该手段作案5起。办案民警介绍,宋某、王某合谋作案11起,涉案资金18万元,宋某得脏8000余元,王某得赃款6000余元。
办案民警提醒:“现金花束”、“现金蛋糕”、“现金首饰”等是时下不法分子电诈“洗钱”的新型花招。广大商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轻易向客户提供个人银行帐号和收款二维码,慎防收到来历不明的货款,小心卷入“被洗钱”之列,以此堵塞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