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自今日起 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 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时 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加大对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支持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14日 政策解读 一、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具体是多少?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60万元,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9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可以同时享受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后,单缴存职工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
二、哪种房子属于高品质住宅?
本通知所说的高品质住宅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三、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额外提供高品质住宅证明材料,但申请时需要主动告知窗口工作人员,未主动告知导致未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的,责任由职工自行承担,且事后无法修改。
四、政策施行时间?
自2024年3月14日起施行,已受理审批业务不再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