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孙效丽 刘晶晶)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面推行了河长制。
出台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了《兰山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兰办字[2017]32号)、《兰山区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8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
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区、镇、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组织体系,共设区级总河长、河长14名,镇级总河长、河长122名,村级河长478名。
细化责任落实。结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库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明确了31个成员单位、17个区级河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
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创新河道治理新模式,维护河湖管理新秩序,修复河湖生态环境,逐步实现全区河湖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很终实现“河清水秀、生态兰山”的目标。
开展清河行动。当前,我区正对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非法种植和养殖、违规倾倒渣土垃圾、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非法采砂取土等各类违法行为开展集中式排查和清理。目前,全区已清理整治非法种植围垦873800平方、垃圾渣土176处、畜禽养殖46处、网箱120余箱。在柳青河、南涑河、永太河等河流沿线主要汇水沟渠处及部分农村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装了90余台金锣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收集处理,每台每天处理污水150吨,从源头上解决面源污染及生活污水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