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魏善勇 李敬轩)12月7日,蒙阴县委宣传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蒙阴大队向全县下发《关于评选100名‘文明交通标兵’和100名“文明驾驶标兵’的通知》,将对评选出的“文明驾驶标兵”和“文明交通标兵”予以表彰,在全县发挥“文明交通”模范示范作用。
为了保证交通安全社会化格局的建立,激发和调动驾驶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文明、礼让、有序、规范参与交通的自觉性,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让更多的人文明驾驶车辆、文明参与交通,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达到让文明交通蔚然成风的目标。蒙阴交警与县委宣传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了“评选100名‘文明交通标兵’和100名“文明驾驶标兵’” 的活动。他们将依法、文明、礼让、有序、规范参与交通,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奉献爱心,关心、重视、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活动,协助交警侦破肇事逃逸案,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等内容作为评选标准,通过单位推荐,县委宣传部和交警大队审核,作为2023年度的标兵予以隆重表彰奖励。
蒙阴力求通过评选、表彰“文明交通标兵”和“文明驾驶标兵”活动,发现和培养交通安全的先进典型,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以推动群众性、社会化文明交通风气的养成,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