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徐家伟、徐向田)入冬以来,山东莒南警方深入偏远山区多途径开展宣传,积极摸排线索并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11月24日,莒南县公安局文疃派出所民警在夜巡中查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起获被猎杀的野兔共29只。
现年39岁的陈某是莒南县文疃镇某村村民,为追求刺激,从八月份开始,陈某每到深夜便骑着电动车,带着自养的两条猎犬,到村边果园内开始非法狩猎活动,11月24日深夜陈某正在狩猎时被夜巡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在其家中的冰柜内起获了被猎杀的全部赃物29只野兔。
陈某多次在禁猎区内禁猎期(市设)期间,通过使用夜间照明及猎犬捕杀等方式,从事非法狩猎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近年来,国家相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通过法律的形式保护动物,禁止虐待、残害任何动物,禁止猎杀、捕食野生动物。在此,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莫逞一时之快而以身试法做出得不偿失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