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希文) 9月9日21时30分许,兰陵交警大队兰陵中队接到报警电话,在辖区省道231线小仲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一辆对面驶来的三轮车撞倒,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受伤,车辆损坏,肇事三轮车驾驶人逃逸。接到报警电话,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勘察,经过仔细检查,发现一个三轮车后视镜遗留在现场,其它没有任何线索。
由于事故发生在夜间,当时路上人车稀少。民警勘察完现场后,随即开展了一系列调查走访工作,并调取事故发生现场周围的路面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在事故发生时有一辆无牌汽油三轮车在现场通过,然后不知去向。民警决定扩大排查范围,对现场南北方向通过的三轮车逐一排查,认真比对,并把时间提前至前几天。
经过几天的连续工作,民警初步掌握嫌疑车辆拉着蔬菜经常到兰陵县向城镇某菜市场卖菜,根据车辆特征,深入开展走访调查,获取了相关信息,于9月12日下午,在该市场发现肇事嫌疑人。但是,所驾驶的三轮车是一辆崭新的车辆,让民警更加怀疑该车。当日下午,驾驶人李某某被带至交警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了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据李某某交代,发生交通事故后,稍微停顿一下就开车走了。第二天,发现车有损坏就想了把该车置换一辆新车的主意,于当天下午在某车辆销售点将肇事车辆核完价格后,置换了一辆新车。然后,继续到市场销售蔬菜。面对民警的出现,知道事情暴露。
9月12日晚上,民警赶赴枣庄市底阁镇某车辆销售点将肇事车辆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