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希文)为深入推进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率,8月23日,兰陵交警大队强化工作措施,坚持罚教结合,组织警力在城区持续集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整治行动,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兰陵交警大队把宣传加劝导加整治作为推进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提升率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城区一、二中队的警力,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及时发现,及时劝导,严格管理。特别是针对早晚高峰时段,组织机关科室警力下沉一线,分包城区重点路口,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扩大城区路面管控覆盖面。执勤人员在查处过程中,面对面开展宣传提示,利用近期发生的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大家对交通安全的最高重视,对多次劝导,依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人员,依法实施20元罚款,形成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大队还依托“双微”等平台进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法规宣传,介绍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电动车外出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减少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