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吴云富)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本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题,可现实中总会有人明知故犯,且屡错屡犯。一名男子喝酒后开车,上班途中变道与别人车辆剐蹭后,又撞上护栏。
3月21日晚5点半,平邑县男子陈某国在家吃饭时喝了3两白酒、一瓶啤酒,开车去兰山区义堂镇上班。
6时许,陈某国驾车行经费县滨河大道三南尹路段时变更车道时,与顺行的一辆白色轿车发生剐蹭,车辆失控后转了大半个圈撞上护栏才停了下来。
接到报警后,民警对陈某国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陈某国涉嫌醉酒驾驶。
“我喝酒了,不知道怎么出的事……”面对民警问询,陈某国自称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出事的。
后经对其抽血送检,结果为84.9mg/100ml,陈某国属于醉酒驾驶。民警进一步调查,竟然发现陈某国曾经在2021年4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过。
最终,陈某国因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且醉酒驾驶机动车,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