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熊孩子
真的让爸妈操碎了心
这不
今天凌晨就查获了
这样一位驾驶人
无证驾驶着转租的越野车“炫酷”
被人举报
重点是未满18周岁
没有驾照
……
案例回顾
2月28日4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滨河大道与北屠苏村交会处的某越野基地,有一名驾驶人无证驾驶车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该地进行调查。 达到现场后,民警大吃一惊:被举报的驾驶人一脸稚嫩,明显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你今年多大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尚显稚气的“驾驶人”一脸茫然,吞吞吐吐,无言应对。经查询,驾驶人名为褚某某,今年17岁,还是个未成年人,不具备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举报属实。原来,褚某某觉得自己车技挺好,便背着家长驾驶着转租的越野车从湖心岛驶至某越野基地与朋友一起“狂飙”。“没有驾驶证是不能上路驾驶车辆的,这样是很危险的你知道吗……”,在民警的安全教育下,褚某某一直低头不语,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褚某某家长也深感愧疚,表示以后会对孩子多加看管,并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执勤民警对褚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驾驶人褚某某做出相应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如果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监管好,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辆,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及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