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拳出击,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坚持“露头就打,一打到底”原则,一举抓获涉嫌“帮信”犯罪的嫌疑人五人。
01
西城派出所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1月16日,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会同西城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从某霄(男,22岁,沂南县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从某霄为非法牟利,在明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及其女友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洗钱,银行涉案流水巨大。
02
城区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违法人员
1月16日,刑侦大队会同城区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违法人员张某(男,25岁,平邑街道人)。

经查,2023年1月3日,违法人员张某在明知其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农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并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手机锁屏密码等个人信息,涉案流水达5.2万元。
03
武台派出所抓获一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
1月16日,武台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抓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崔某和(男,37岁,平邑县武台镇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和在明知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非法牟利。
04
保太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违法人员
近日,刑侦大队会同保太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违法人员李某雷(女,29岁,平邑县保太镇人)。

经查,2022年12月2日,违法人员李某雷在明知其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将自己的邮政银行储蓄卡转借给他人用于转账,银行卡涉案流水共12万元。
05
仲村派出所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
1月18日,仲村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6岁,平邑县仲村镇人)。

经查,2022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明知其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将自己的邮政银行储蓄卡转借给他人用于转账,银行卡涉案流水共32万元。
现上述五人分别被依法作出处理。
【普法教育】 一、“帮信罪”是什么?
帮信罪是《 刑法 < 修正案 ( 九 ) > 》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成了最常见的“帮信罪”?因为电诈犯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二、什么是“跑分”?
“跑分”其实是一种“洗钱”行为。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
三、你知道了吗?
不要非法出售银行卡!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掉落馅饼,你的这些闲置的“银行卡”很重要,它们就相当于电诈犯的得力助手,不仅能把赃款洗白,还增大了公安追查难度。所以对电诈犯罪分子来说,银行卡当然是买得越多越好。自然,把银行卡售卖给电信诈骗犯,也就成了最常见帮助电信犯罪的方式了。“帮信”类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这种狡辩无法为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
广大人民群众切勿因小利出售、出借自己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成为犯罪分子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