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临沂市公安局召开
全市公安机关“断卡”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
为期100天的“断卡”攻坚行动
202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正式施行
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了
有力的法律支撑
临沂公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
对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零容忍”
开出数张“罚单”
案件回顾
01
2022年12月12日,临沭县公安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张某、韦某、李某宁、肖某等4人。经查,嫌疑人李某宁以50元的价格将自己办理的电话卡卖给同学肖某。根据李某宁的供述,民警迅速行动将肖某抓获。随后,又顺藤摸瓜将高某的上线韦某抓获归案。
经查,韦某通过同学、朋友等人收购了21张电话卡售卖给张某。12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
目前,李某宁、肖某、韦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张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1月4日,费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李某。2022年10月,李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经查,该银行卡资金流水64万余元。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03 1月12日,费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刘某贵。
经查,刘某贵将本人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借他人进行“跑分”。该卡资金流水共计78.8万元。目前,刘某贵已被刑事拘留。
04 1月7日,郯城县公安局民警在潍坊高密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某恩。
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恩在明知银行卡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跑分”活动,从中谋利两万元。目前于某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05 2022年12月14日,沂河新区公安分局抓获违法嫌疑人庄某振。
经查,违法嫌疑人庄某振明知资金来源不明、可能涉及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3个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帮助提取部分现金。庄某振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万元。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
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重点
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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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样的罚单不再有!”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该法将诈骗罪、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希望广大群众尽快学习了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知识,牢记反诈宣传这3条: 深化法律观念 要认真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增强保护意识 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加强社会责任感 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