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魏善勇 李敬轩)12月28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蒙阴大队民警深入335省道,对“沿路商户”挨家挨户进行登记,与商户签订《门前交通安全责任书》,以保证“沿路商户”不发生摆摊设点、堆物作业、乱停滥放、乱泼废水等影响交通的行为,保证冬季道路的安全与畅通。
多年来,公路沿线的商户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物作业、乱停滥放、乱泼废水等问题突出,特别是随着各类机动车的猛增,沿路商户的乱停滥放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应有的交通安全问题。针对这一实际,蒙阴交警将落实“群管群治”作为着力点,会同执法局、公路、交通、市场监督、各乡镇乡建等部门,对沿路商户进行实地检查,并将商户信息一一登记,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同时,与各商户签订《门前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让沿路各商户强化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以杜绝占道问题发生。同时,印制《沿路商户交通安全公约》,发到各沿路商户家中,让他们贴在墙上,记在心里,明确不摆摊设点、堆物作业、乱停滥放、乱泼废水等目标责任,保证门前不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开展“文明商户”评选活动,将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作为主要标准,增强了商户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能力。
蒙阴交警将“沿路商户”纳入交通安全综合管控,维护城乡公路沿线的交通秩序,创造良好交通环境,保证了全县道路冬季交通安全畅通,护卫群众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