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将在辖区内启用电子警察16处,拟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道、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予以公示告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