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希文)为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11月18日,兰陵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城区沿街商铺、餐饮娱乐及社会单位等场所,依托电子屏幕开展“亮屏”宣传活动。
该大队细化宣传提示信息内容,积极与单位、商户进行沟通交流,争取理解支持,把通俗易懂的文字投放在屏幕上滚动播放,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一盔一带”、安全文明出行、拒绝酒驾、远离交通违法等内容的宣传,积极倡导驾乘机动车使用安全带,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酒后开车,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推动交通安全形成社会共识,让出行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同时,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管所等窗口单位开展“亮屏”宣传,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学习了解更多文明交通出行知识,推动文明交通理念的养成和交通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