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李晓露)“感谢店头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帮助我们解决了最近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啊!”在临沭县店头镇西八里巷村桑田地里,以崔某某为首的七名蚕农高兴的对店头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说道。
日前,店头司法所迎来了愁眉不展的崔某某一行七人,他们来到司法所后就直言自家桑树叶受到污染遭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司法所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调解员详细调查得知,以崔某某为首的七户蚕农蚕棚里的蚕大面积死亡,几户蚕农互相沟通之后想到,他们在同一天采用了同一个区域的桑叶,很有可能是桑叶受到污染了。经过多方打听,他们了解到李某某当天在其承包的土地里打过农药,很有可能是打农药时操作不当污染到了桑叶。随后他们找到李某某,由于双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协商无果,于是他们决定向店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在受理本起涉农损害赔偿后,镇调委会高度重视,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就纠纷细节进行调查,同时联合村法律顾问赶到村里,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调查、走访当事人,初歩确定蚕农损失与李某某打农药时污染桑叶有直接因果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李某某应赔偿蚕农的损失。
掌握了纠纷事实后,调解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协商。在调解现场,调解员进一步向双方核实了纠纷事实,双方对纠纷事实均表示认可,但因赔偿数额产生分歧,双方一时争执不下。崔某某等七户蚕农统计出各自蚕种损失情况,要求李某某按照每张蚕种价值1500元进行赔偿,李某某表示,打药污染到桑叶,并不是他故意而为之,希望对方降低赔偿金额。调解员综合双方诉求和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不断深入耐心细致地做各方当事人工作,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调解,最终,在店头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按照每张蚕种的价值为1300元计算进行赔偿。至此,一起双方当事人因农作物受损争执不下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