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李晓露)近年来,临沭县司法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主线,以推进社矫工作精细化发展为目标,在个性化管理、多元化参与和特色化教育上精准发力,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由“管得住”向“矫得好”根本转变。
(一)推动个性化动态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
1、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分类管理措施。
制订全县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系列工作规范,突出分类管控,实现精细化管理。坚持日常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一人一档、个案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再犯罪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判,将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两个等级,突出重点对象,强化重点措施,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阶段评估,根据阶段评估结果对矫正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2、落实个性化管理,坚持“五必访”。
在监管过程中,一方面,坚持制度约束与个性化管理相结合。严格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等行为约束管理。同时,坚持定期走访、电话联系、个别谈心、技能培训、帮扶济困等个案管理,以关心促矫正;另一方面,坚持日常管理与特殊时期走访相结合,经常深入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进行走访,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随时进行教育矫正,真正做到了衔接管理到位、跟踪联系到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信息核实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二)推动多元化参与,实施精准化矫治
1、坚持社会力量参与常态化。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社会化行刑的机制优势,拓宽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内容和方式,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认同感。发挥联动管理合力,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细化规范委托调查评估、人员交付接收、提请收监执行等工作程序,推动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联合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推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
家庭成员是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困难、增强自信的核心所在,她们与矫正对象待在一起的时间最多,能够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发挥家庭协助监管的作用,也为矫正对象顺利完成矫正工作、接受教育矫正、改过自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在入矫接收环节,各矫正中队要求家庭成员参加入矫宣告程序,加入矫正小组签订家庭协助监督管理责任书,陪同矫正对象完成入矫接收谈话笔录,共同了解社区矫正期间需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在监督管理环节,要求家庭成员督促矫正对象按时参加电话汇报或本人亲自去司法所报告,向司法所汇报近期的思想生活动态。此外,还要求家属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督促矫正对象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参加公益活动、不得不请假外出等情况。
(三)推动特色化主题教育,实施精心化教育帮扶
1、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本地红色资源优势。
利用地理优势,打造红色朱村、滨海烈士陵园、山东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10余处,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增强他们爱党爱国、感恩回报的思想意识;将孝、诚、仁、爱等道德理念融入到教育矫正工作中,打造郑山新村“孝文化”教育基地,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为切入点,将孝、仁、爱等理念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先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百善孝为先”等主题教育活动,让矫正对象亲身感受孝文化的浓厚氛围 ,从而变得有孝心、有爱心、有责任心,促使其更好的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组织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多形式社会化帮扶。
一方面,各中队利用每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的时机,结合各镇街和社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违建整治、防疫值守、帮助留守老人和儿童等安排不同的劳动任务,在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了大局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他们积极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对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三无”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有就业需求但无技能的社区矫正对象,争取再就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