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魏善勇 李敬轩)11月7日早,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蒙阴大队,组织开展机动车“低速行驶”整治行动,280辆低速行驶车辆被警告和提醒,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行驶的专用道,具有车速快、车流量大、情况瞬息万变的特点。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车辆在高速行驶中,个别车辆的“低速行驶”有很大的危害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针对这一实际,蒙阴高速交警,组成6个行动组,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和密度,发现“低速行驶”通过喊话纠正,对不听劝阻的进行拦截,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必要处罚,绝不姑息。同时,采取“视频巡查”办法,对机动车低速行驶行为,给路面交警下达指令,实施查纠,以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同时,通过高速公路电子宣传屏,播发禁止“低速行驶”提示信息,提醒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不“低速行驶”,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