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发布
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
居民用药需求的通知
为保障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的购药用药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确定27家药店(名单附后)正常营业,保障居民用药需求。药店要保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价格稳定。 二、各村(居)、社区要组建志愿服务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居民用药明细,统一对接药店,由药店派专人送药品至各村社区(小区),再由志愿者组织分发;或者村社区(小区)指定专人凭外出就医通行证明到药店统一购买后分发;也可以实行线上或电话购药,由药店及时送至指定地点。 三、购买处方药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姓名、年龄、症状、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 以上购药方式仅限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 药品监管科 姚 玲 16653961969 兰山市场监管所 周 彬 16653962327 银雀山市场监管所 李增辉 16653962358 金雀山市场监管所 付丽丽 13869965336 柳青市场监管所 刘书佟 15269971201 枣园市场监管所 张 灿 13256585998 半程市场监管所 庄亚楠 15269981108 李官市场监管所 张钦梓 16653982709 义堂市场监管所 石永强 18669638071 汪沟市场监管所 闫克进 18606511126 方城市场监管所 凌艳君 16653962752 经开区市场监管所 尹建发 16653962763 附:药品保供企业名单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药品保供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