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王晓斌)2017年8月15日,临沭县石门镇纪委与石门镇卫生院签定了《纪律审查安全应急医疗救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分“共同任务”、“救助范围”、“双方权利和任务”共3大项11小项,细化明确了双方责任,目的在于建立快速、便捷的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重点规定:石门卫生院保证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全天24小时待诊,确保镇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期间启动安全应急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时,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及时救助。
近年来,石门镇纪委一直致力于探索和完善安全文明办案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纪律审查工作人员“十严禁”》、《谈话场所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办法》、《安全文明办案手册》等工作规范。并先后投入近5万元整装了谈话室,购置了相关保障设备,保障纪律审查期间,谈话场所及人员安全。
石门镇纪委书记张波表示:纪检干部要时刻筑牢安全文明办案意识,要牢牢守住“安全文明办案”这条纪律审查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纪律审查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