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徐向田) 家住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宋家欢疃沟村的一宋姓村民夜间将一辆雷丁牌电动四轮车放在自家门口充电,不料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却发现车连同充电器都不见了,急坏了的该村民赶紧报警。
发生在今年7月6日凌晨的这起车辆被盗案近日被莒南警方侦破。8月29日,两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军、周某华被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军,男,48岁,临沭县大兴镇人,曾因抢劫、盗窃犯罪被多次判刑,在不长的人生履历中其在狱中度过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光。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华,女,49岁,临沭县曹庄镇人,其曾在2017年1月因盗窃被郯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2020年7月刑满释放。离异、独自带儿子生活的李某军于2022年2月5日刑满释放后在临沂市的一次打工中与周凯华相识,之后同是临沭老乡、相似的年龄及人生履历使彼此靠近,很快李某军便经常来周某华租住点姘居,好逸恶劳的本性再加上皆自感因犯罪而成为社会“边缘人”的两人没事时就商量怎么弄钱,后来便一起出去偷东西卖了钱后共同挥霍。为了作案,没有驾驶证的李某军甚至在今年6月份专门买了辆私家车,每次作案由有驾驶证的周某华驾驶车辆,而周某华则在案发现场附近的车上负责望风。
7月6日凌晨,二人驾乘车辆从临沂驶往莒南。在莒南县城,两人转悠了老半天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作案目标,之后便准备返程。可当车辆行驶至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宋家欢疃沟村时,公路北一巷子里一住户门前停放着的一路白色四轮电动车将李某军吸引。发现目标后李某军便让周某华将车停在不远处,按照分工周某华留在车上望风,李某军则下车将正在充电的该农户门前的白色雷丁牌电动车启动并开出巷子,之后周某华与李某军一前一后各驾车驶往临沂方向。半道上,因李某军驾技不熟导致车辆与一辆路边停放着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电动汽车前挡风玻璃与左侧车灯等损毁,后被其以3700元的价格卖至附近的一二手车店,回去后对周某华谎称车卖了2000元,然后分给了周1000元。
莒南警方在调取案发周边监控及沿途天网监控视频后发现线索,经循踪一路追缉,一直追踪至李某军及周某华姘居点,并经数日蹲点守候,将李某军、周某华成功抓获,并根据李某军的供述起获了被盗电动四轮车。经过莒南县价格认定和监测中心认定该被盗车价格为10500元。目前,李某军皆已被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二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