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胡芳超)2017年8月8日,临沭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手机微信转账盗窃案。江苏籍嫌疑人贾某利用被害人手机储存的身份证信息,重置了微信转账密码,将受害人手机里的一万元转为己有。
2017年7月15日,临沭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接到尤女士报警,称丈夫沈某银行卡里的13310元钱被莫名其妙转走。尤女士说,7月11日晚10点,她的丈夫沈某驾驶货车行至225省道石门镇驻地时,与一辆四不像拖拉机相撞,四不像司机当场死亡,沈某因伤重住院救治,先后花光家中积蓄4万余元。为了续交医药费,沈某说自己的手机微信里和卡里还有1万多元。由于手机因车祸遗失,尤女士只好为手机补办了新卡。谁知,尤某刚补完卡,就接连收到几条短信,短信显示沈某银行卡的钱,分几次被从银行卡里转出。尤女士意识到不好,赶紧来到了临沭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报警。
说来也巧,接警的民警丁利江在沈某肇事的7月11日晚,参加了交通肇事现场的处置救治。报案的尤某说,丈夫沈某手机里的钱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被他人转走的,石门派出所会同县局网安部门联手侦查。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分析沈某的手机应系在修理厂被人得手。民警从沈某微信的转账记录及资金流向入手,发现江苏省连云港某汽车修厂的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8日下午,办案民警赶赴连云港,在一汽车修理厂内将修理工贾某控制。面对民警的讯问,贾某交待:7月12日,他根据老板的安排,前往山东临沭某修理厂修理一辆肇事车辆。贾某维修时发现,与其毗邻的一辆肇事卡车驾驶室地上,有一部智能手机。无巧不成书,该肇事卡车正是沈某驾驶的货车,贾某所捡到的正是沈某的手机。
贾某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并没有设置密码,他顺利便进入手机系统,发现机主微信里有三千多元钱,买手机相册里存有机主的身份证,贾某想把钱转出来,因为原机主设有支付密码,贾某用机主的身份证信息重置了密码,很快将3000元钱转到自己的微信上。然后第二次转5000转不出去,就通过他的一个朋友,面对面转了5000。第三次是2000,通过微信发红包,一次发200,发了十次,总共2000元。此时的贾某已从机主的微信上转给了自己10000元,还未等他将剩下的6300多元转走,便被民警找上门来。当日下午,贾某的工友韩某也被民警带走。
贾某和韩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手机,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现贾某、韩某已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为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尽量在自己的手机上设置密码。更不要在手机里保存身份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