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汝州抽干湖水捉“怪鱼”一事,
持续受到关注
千万网友云“监工”围捕大怪鱼:水抽干了,鱼还没影儿...
8月26日,
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告诉记者,
目前,通过无人机勘测,
已在涵洞内发现疑似鳄雀鳝的身影,
但雨水天气增加捕捞难度,
“抓捕行动预计还要持续几天”。
有目击者讲述被发现时已长达两至三米。
鳄雀鳝并不罕见
山东曾有人抓到
资料显示,鳄雀鳝是北美7种雀鳝鱼中最大的一种,能长到3米,为大型凶猛鱼类,主要生活于纯淡水,偶入咸淡水。以其它鱼类为食,被指凶残,有攻击人类的倾向。
在国内,鳄雀鳝的身影并不罕见,多地都曾出现。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2019年1月11日报道,淄博市民鲍先生捉到一条80公分长的“大怪鱼”,它长相凶猛,鳄鱼嘴巴,满口匕首状锋利牙齿,身体覆盖着一层菱形釉层的硬磷,像是穿着钢盔铁甲。后经证实,这条大鱼也是被称为“水中杀手”的鳄雀鳝。
青岛晚报2021年8月28日曾报道,在山东青岛的一所高校,有同学返校后闲逛,竟在学校的人工湖里发现一条从未见过的“大型未知鱼类”,体型怪异。而这条在湖中游荡的“怪鱼”,其实是一条凶猛无比的掠食鱼鳄雀鳝。
公园历时一个多月抓捕“怪鱼”
尚未抓获
有媒体报道,7月15日,园方首次组织捕捞作业,由于湖体面积过大,水下情况相对复杂,所以并没有将其抓获。
为了将其围捕,云禅湖近30万立方的湖水,经过一个月的抽水基本被抽干,但尚未捕捉到鳄雀鳝。
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对记者表示,自社交媒体平台出现“汝州市中央公园疑似出现外来入侵物种鳄雀鳝”的视频以来,公园运维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设备,采取三管齐下的抓捕措施:安排人员携带声纳设备和抛网进行全湖搜寻;联系专业捕鱼机构(人员),采用专业设备,对疑似鳄雀鳝进行抓捕。由于云禅湖湖底水草繁茂,且存在地下顶管等复杂设施,难以确定这条“怪鱼”位置。
8月26日,汝州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向记者披露了搜捕进展:公园内云禅湖水已基本排干,鳄雀鳝疑似藏身涵洞内,“通过无人机勘测,已经在涵洞内发现高度疑似鳄雀鳝的物种”。
“湖中间有个U型管道,它藏身在洞深处。管道底部还有大量积水和淤泥,加上下雨倒灌,正在抽取管道中的水。”该工作人员表示,鳄雀鳝生长较快,据目击者讲述被发现时已长达两至三米。
公园管理方表示,由于8月26日的雨水天气,“雨水还在往涵洞里灌”,增加了作业难度,抓捕行动预计还要持续几天。
公园管理方:
抓鳄雀鳝并非作秀,希望市民理解
汝州市政府官网显示,城市中央公园全长5.5公里,占地面积283万平方米。公园包括北部森林公园、中部广成公园、南部湿地公园三部分,自北向南形成云禅湖、丹阳湖、望嵩湖、天青湖、鹳鱼湖等五个湖区。
对于抽干云禅湖的湖水围捕此外来物种,网络有多种质疑声。
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的管理方告诉记者,鳄雀鳝系外来入侵物种,突然出现在当地湖泊中。“它也是一种观赏鱼,我们分析应该是有人买来观赏,后来发现养不了,人为放生到湖里的。”工作人员强调,随意放生外来入侵生物属于违法行为,会破坏当地湖泊内的生态。
工作人员表示,本次抓捕行动是出于对游客的安全考虑,抽干湖水抓捕该外来入侵物种不是作秀,希望市民理解。
平顶山市政府热线的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已经注意到对抽干湖水抓捕鳄雀鳝的网络质疑声,也已有市民在政府网站就此事留言,会进一步与汝州政府沟通此事。汝州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表示,会尽快公布搜捕进展。
对于网友担忧的“抽出的湖水去哪了?是否造成浪费?”等问题,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告诉记者,园内五湖依地形而建,水系贯通,五湖相连,不会造成水浪费。
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捕捉这条疑似鳄雀鳝的“怪鱼”(央广网发 现场目击者供图)
专家谈汝州抽干湖水抓怪鱼:
影响湖泊生态,建议划定区域捕捞
上述公园管理方工作人员表示,本次抓捕行动是出于对游客的安全考虑,“鳄雀鳝系外来物种,原来有攻击儿童的案例。”然而,抽干近30万立方湖水抓“怪鱼”,也被质疑“大费周章”“不科学”。
对此,长期从事外来鱼类入侵生态学研究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副研究员顾党恩,8月26日表示,“也不能说不对,当地政府也可能要考虑人身安全因素。”他建议,抓捕鳄雀鳝应由专业人士开展,先划定其藏身区域,开展针对性的捕捞,“在枯水期调节水位的时候来抓。”顾党恩表示,抓捕行动也要慎重,“本来抓捕是为了保护生态,抽干湖水对湖泊生态更有影响。”
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
或将被追究刑责
为何这条疑似鳄雀鳝的“怪鱼”会出现在河南汝州的一个人工湖?“鳄雀鳝的扩散大部分还是人为传播,汝州发现的这条‘怪鱼’,可能是被人购买养殖后放生到湖泊里的。”顾党恩说。
据了解,在养殖水体中,目前鳄雀鳝数量并不少,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由于繁殖量大,线上、线下都很容易买到,价格也相对便宜。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鳄雀鳝”,发现一条鳄雀鳝幼鱼十多块钱就可以买到。
今年8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81条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前媒体报道,汝州警方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如涉及违法会移交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