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发布
关于谨防排污许可业务诈骗的声明
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接群众反映,有个别中介公司或个人声称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企业交费办理排污许可业务,损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形象。对此,我局声明如下:
01排污许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确定管理类别;《名录》中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02排污许可业务这样办理
排污许可业务,全部依托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办理。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由排污单位自行在平台注册、填报,提交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的单位,由排污单位自行在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取得回执,无需审批部门审核。以上业务办理,审批部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03特别提醒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此项业务,各排污单位接到此类诈骗电话后,请及时致电0539-8116087咨询核实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切勿上当受骗。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