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山区文旅局紧盯全区“四区十园”布阵,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先考古、后出让”硬性要求,有效破解文物考古勘探领域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在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勘探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绘好“流程图”
规范考古勘探前置
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兰山区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文物考古勘探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职责分工、具体程序,细化文化旅游、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属地镇街、财金集团等部门单位各自承担的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项目方建设施工前实施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导和“清单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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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重大项目供地
成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专班,全面扎实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助力“四区十园”建设。列出辖区内重点项目跟踪表及文勘工作推进台账,对沂兴新材料产业园、物流产业园等产业突破项目实行专员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做到“文勘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针对进程堵点,进行精准施策,与省市文物部门、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纵向协调机制、横向联动机制,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一事一议与特事特办相结合,在费用列支上破解了难题,在报批流程上提高了效率,在勘探单位上优中择优,在工期进度上争分夺秒,化解了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与项目供地之间的矛盾,降低了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实现“拿地即开工”。
系牢“保险带”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遵循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两利”方针,构筑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格局。建立“全流程跟进、全周期服务”工作机制,全面科学精准高效做好项目方查询函件的复函工作、文物考古勘探前期材料申报、中期现场监管、后期验收及项目供地意见申请的上报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31宗项目地块查询函的复函工作、80宗项目地块考古勘探申请的上报工作、18宗项目地块考古勘探检查验收工作,并协助11宗地块顺利拿到了土地出让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