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从“头”开始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市民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的习惯,7月7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全方面、多点位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大队党总支副书记、教导员卢海波深入路面一线,督导检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情况,对未佩戴头盔的群众进行现场劝导,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行动中,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部署警力,将重点警力投放路面,在辖区各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以劝导整治与教育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现场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面对面向骑乘人员阐明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安全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遵规守法的交通安全理念,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一道重要防线
未佩戴头盔:碰撞右侧路肩,驾驶人在倒地过程中头部碰撞路牌柱,由于驾驶人未佩戴头盔,头部受重创造成驾驶人当场死亡。
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部卷入车轮之下,其中一人佩戴的头盔遭车轮碾压粉碎,另一人佩戴的头盔受碰破损严重。由于两人正确佩戴了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身体并无大碍。
未正确佩戴头盔:上饶余干一男子驾车向左变道连续超越两辆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撞上其中一辆正欲左转的电动自行车。不幸的是,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虽戴了安全头盔,但是未系上扣带,事故中头盔滑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上述交通事故中
我们看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头盔,发生事故后
受伤的就将是自己!
人生没有彩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