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连日来,持续高温,在县城好多路口,却出现穿着反光背心的交警,拦下一辆辆电动自行车,让你手机扫码,告诉你骑车要戴头盔,头盔整治行动一直在继续,你的“头等大事”好了吗?
路面劝导 安全宣传
只为一件事: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6月24日,费县交警大队再次组织后勤科室民辅警,继续在东方超市路口现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头盔虽小,保的却是“头等大事”。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费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当天傍晚7时开始,两个多小时时间,在东方超市路口,针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劝导登记,共劝导登记不戴头盔的驾乘人员400余人。
检查中,看到好多人骑车都戴了头盔。但是,也有一些群众,在佩戴头盔时还要“作假”,将头盔挂在车把上的、放在车筐里的,放在座椅底下的,就是不戴在头上。
“头盔是用要戴在头上的,不是用来放在车筐里的。”
头盔是戴给自己的,关键时刻能保命,不是戴给交警看的,大部分的人不戴头盔的理由不外乎“出门有点急,忘了戴”、“天太热,戴上太闷了”、“离家不远所以没戴”……任何的理由,在安全面前,这些都说不过去,不要等着出了事才后悔莫及,不是所有的亡羊补牢,都能为时未晚!
费县交警对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和劝导已经常态化,每天都有民警辅警在各个人流车流较密集的路口,设点检查,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进行宣传劝导,并耐心对未佩戴头盔人员进行宣教,戴好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对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进行劝导。
交警提醒:劝导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大家的“头等”大事,请大家主动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