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月底前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照类证明事项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在6月9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宫钊说,山东正推动各级各部门继续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围绕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国家取消事项、省级取消事项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6月底前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照类证明事项。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168.9万件,累计减少证明材料1840万份。宫钊说,山东省已组织省直单位编制形成包含29个单位、410项证明事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用清单,全省统一适用,进一步明确事项范围。制定印发《山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范告知内容、承诺内容、核查要求、办理程序等,为各级行政机关落实提供统一的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办事流程。
此外,在连续四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山东36个省直单位还统一在省政府网站发布《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全面实现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方便群众查询。
宫钊表示,下一步,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山东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扩大直接取消和告知承诺范围,推进“减证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依法实施动态调整,坚决杜决证明事项边清边增、变相增加。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核查的事项,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范围,2022年11月底前,再推出一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
山东将陆续推出居住证和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
6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山东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的建设应用情况。居民身份证做为全社会应用最广泛、使用最频繁的证件,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基础性。去年年底,省公安厅联合省大数据局建设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并进行了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已实现了400余项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场景应用,累计提供亮证服务4800余万人次,日均服务量20余万人次,切实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为明确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效力,拓展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省公安厅和省大数据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广泛应用,全省互通互认、全社会共享共用。立足“实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公安部行业标准,依托山东人口数据库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具有身份核验、文件调用和证照校验等功能。其中,身份核验功能主要应用于群众出入公园、图书馆、购买车票、寄取物品等场景证明身份;文件调用功能主要应用于群众办理婚姻登记、营业执照、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政务服务场景,调用证照文件存档备查;证照校验功能主要应用于对电子证照在线进行核验,以防篡改、伪造。突出“好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相应的实体证件一一对应,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群众只需通过手机“亮证”,即可证明身份办理相关事务,无需再出示实体证,提交复印件。同时,为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要,我们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的同时,也保留了必要的实体证件服务方式。近期,将在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全省居住证和居民户口簿的电子证照,切实把服务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警务改革带来的红利,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