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严真细实快”作风整顿和纠治“四风”工作走深走实,费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石井镇老龄办主任张永宝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22年2月8日中午,张永宝在其母亲家中宴请亲友李某某,两人共同饮用白酒。张永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邱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李景礼违规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22年3月7日中午,李景礼在梁邱镇郝家村开展完老年人免费查体后,接受村医黄某某邀请,到梁邱镇某羊肉汤馆共同就餐并饮用白酒。李景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问题,既有不顾下午工作安排,借宴请好友之机饮酒,也有在开展完上午工作之后,接受管理对象宴请饮酒,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典型表现,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祛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做到自警自省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通报强调,“节点”就是“考点”,当前端午在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纠树并举,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各种途径打招呼、发提醒、做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守纪意识,自觉把“禁酒令”等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工作日午间饮酒、值班期间饮酒等突出问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严真细实快”要求,防止作风问题滋生蔓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纠治酒杯之中的奢靡之风作为当前监督执纪工作的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年轻领导干部,强化监督。要常态明察暗访,贯通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多途径、多方法发现问题。要从严执纪监察,对“四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处、深挖彻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的加重惩处。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既查直接责任,又追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铁腕执纪的决心和手段防隐形变异、防反弹回潮、防疲劳厌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