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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上海返回行程、未扫码闯关!临沂这些人被处罚

2022-05-28 08:33  来源: 平邑公安

近期,平邑县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重点对从上海返平隐瞒行程、商业经营单位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国道检查站不履行扫码通行要求等问题进行了纠治。其中,对从上海返平隐瞒行程的行为人2人,通过国道检查站未扫码闯关行为人2人,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场所单位18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相关场所经营负责人和涉事行为人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并通报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案例一

5月17日23时许,刘某乘坐出租车从曲阜到日东高速平邑出口时,故意隐瞒从上海返回平邑的事实,借用他人手机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等信息,瞒报给执勤人员,以达到顺利通行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二

5月24日,仲村、郑城派出所工作中发现,在汶泗路与泗水交界与滨台高速平邑南出口两处,王某、徐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在未扫沂码通、场所码和未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停车接受防疫检查的情况下,直接驾车驶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王某、徐某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王某、徐某均主动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罚。

案例三

5月23日,城区派出所工作中发现某酒店经营管理者武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落实好进店人员测温扫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规定,依法对武某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元,武某自愿接受处罚,并表示立即整改。

另外,卞桥镇5家、铜石镇4家、地方镇3家、保太镇2家、郑城镇2家、丰阳镇1家经营场所,存在未张贴场所码、未对进出场所人员测量体温、未落实扫码出入、配备的消杀物品过期、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台账不完善等问题。公安机关对相关场所经营和涉事人员均依法作出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当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项重要举措,
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
市场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对疫情期间出现的
各类涉疫情规违规法犯罪行为,
警方将从快从严依纪依法查处,
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